昨日,河南省教育厅发布国家助学贷款欠息催收公告。
河南21所高校共241名学生拖欠利息3.8万元。2006年6月,近8000名借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。按照相关规定,这些学生首次支付利息的时间为2006年12月20日,截止到2007年12月20日。
期间, 绝大部分借款学生均能按时支付利息或与学校联系,表现了良好的信用意识。但尚有21所高校的241名借款学生拖欠利息3.8万元,拖欠期限超过一年。
这241名借款学生毕业时留下的联系方式有误,或就业单位、通讯地址变化后未按约定及时告知,致使高校、银行均无法与其取得联系。
因此,教育厅和开发银行特采取公告的形式,告知拖欠利息的学生,在公告见报30日内按照公告要求办理相关手续。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教育厅网站查询:www.hadoe.gov.cn。